【文/梁淑媛整理】
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之結案條件規定,居家醫療主治醫師應於收案後12個月內完成用藥整合,若未於12個月內完成用藥整合者,應予結案。中央健康保險署考量本計畫收案病人因嚴重呼吸道傳染性肺炎(C O V I D-19)疫情影響民眾就醫習慣,致用藥整合困難。暫緩執行109年之「未於12個月內完成用藥整合個案需結案措施」,年底將視疫情發展,研議是否展延放寬期限,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健保署來函詳見本會官網https://www.nurse.org.tw/最新消息/其他單位消息/政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