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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權利決定善終

高溱璟 天主教耕莘醫療財團法人耕莘醫院護理部副主任

  「姑丈右側不能動,要送醫院急診嗎?」,開會中接到家人緊急電話,心中忐忑不安,不安的是家中僅有姑丈及外傭,其他家人遠在美國,遠水救不了近火,只能先下決定立即送醫院。姑丈84歲,是一位知書達禮的人,不喜歡麻煩別人,凡事自己親力親為,身體有病痛時,面對遠在美國的家人都是報喜不報憂,所以,他的家人真的都不知道姑丈已病入膏肓。依稀記得住院前幾天,姑丈因排尿系統問題,透過電話仔細詢問症狀,並主動要協助掛號,但姑丈馬上說「不用了,目前感冒中,好一點再掛號」,還來不及幫忙掛號,就由119救護車直接送來急診。

  第一天住院,神經內科也是來不及進一步檢查,疾病症狀由右側偏癱轉為雙側偏癱,雖然醫療團隊依腦中風程序處理,但病情不見好轉且每況愈下。為了要了解病情及確切診斷,醫師安排MRI檢查,MRI檢查需在密閉空間內,卻讓姑丈非常不安及煩躁,雖然頸部以下無法動,姑丈卻說了一句話「我不要做,我自己可以決定我的生死,如果我死在裡面怎麼辦?」,但是無此檢查無法明確診斷,雖後續經由藥物輔助完成此項檢查,結果也是令家人錯愕-轉移性骨腫瘤壓迫頸椎致四肢癱瘓。

  遠在美國的家人也在最短的時間陸續安排回來,住院期間姑丈除由神經內科醫師診治外,神外、安寧緩和醫師及安寧共照師均介入,經由團隊醫療評估及尊重個案的決定,終於讓姑丈歡喜的入住安寧病房。入住第一天,姑丈仍不改客氣及不麻煩別人的態度,謝謝團隊的幫忙而且對病房環境感到很滿意。這也讓我聯想到此舉符合了醫學倫理中傷害原則(nonmaleficence):強調醫療人員謹慎地執行以達到適當的照顧標準。此原則的精神在於不要傷害、防止傷害以及除去傷害。避免讓病人承擔任何不當的、受傷害的風險。

  在安寧病房住院時,姑丈頸部以下完全沒知覺,所有的活動均需旁人協助,當家人清楚了解病情後,試著想了解姑丈的想法時,沒想到姑丈面對死亡的態度非常坦然,因身體的活動仍需旁人協助,這不是姑丈想要的生活,同時也在家中桌上也看到姑丈對於器官捐贈及面對死亡所收集的剪報,所以姑丈已有心理準備了。在加護病房時,曾表明不插管、想要器官捐贈,轉入安寧病房的前幾天,意識還很清醒時,對於親戚朋友的探訪都是微笑應對,也曾主動詢問主治醫師還有多少時間及預後狀況,主治醫師也很清楚告知病情及未來治療方向。符合了醫學倫理中很重要的尊重自主原則(autonomy):強調尊重病人的尊嚴與自主性,不隱瞞病人之病情及診斷、保護病人的隱私及強調知情同意的重要性。

  姑丈在有限的時間內,交代所有事情包括往生後殯葬處理方式,雖然選擇了他面對死亡的方式,但隱約可以感覺到,當自己面對生命的下一步時,仍有些許「遺憾」和「徬惶」,即使家人也貼心陪伴在旁給予最大支持及安慰,仍會感到無助及害怕。在往生前幾天,姑丈不再進食,也不願意打點滴、不願意插胃管,因四肢癱瘓只感覺到頸椎疼痛,所以醫療團隊只給予疼痛的控制、身體症狀的照顧、以及身體的清潔仍是不可少的。符合了醫學倫理中行善原則(beneficence),亦即醫師要盡其所能延長病人之生命且減輕病人之痛苦。

  姑丈在確定診斷後不到一個月的一個夜晚平靜且安詳的離開了,家人陪伴在旁,只有依依不捨,但沒有遺憾,因為已完成姑丈生前所期待的不急救、不插管、不延長死亡的過程。姑丈面對死亡的態度及過程,處之泰然,值得學習,也更能符合醫學倫理重視人性,尊重生命與全人照護的理想。今年,「病人自主權利法」也通過了,強調尊重病人的自主權,配偶、親屬、醫療委任代理人等關係人均不得妨礙醫師依病人決定而做的處置。感謝醫療團隊能儘早介入,幫助姑丈在過世之前,完全遵照他的決定,減少可能的疾病折磨及在最後日子能較有品質的生活,這過程也幫助家人面對哀傷,因為臨終陪伴,所得到的心靈成長,以及對生命進入更深層的瞭解,是整個過程中最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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