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護理師護士公會
第17屆理監事當選名單
※ 敬請各位會員繳納105年常年會費壹仟元,以利會務推展,完成繳納後,請於一星期後至本會網站確認繳費記錄,以確保自身權益。【查詢繳費記錄】:公會網站首頁→會員登入→會員專區→繳費記錄查詢。郵政劃撥帳號:05160805;戶名:台北市護理師護士公會
※ 罹患重大傷病會員可申請本會「傷亡慰問補助」,請勿忘了自己的權益。
※ 本會已與衛生局完成簽約,繼續辦理【105年度臺北市護理人員執業、歇業、業態異動申請作業】,以減少會員舟車勞頓之苦;提醒會員,請於期限內辦理各項業務,以免受罰。
●您不能不知道
Q : 原來是領月薪,後來雇主改為領時薪規避法規,如何處置?
A : 勞動契約成立後,雇主不可片面更改,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規定,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得請求資遣費。以工作規則變更勞動條件如係剝奪勞工之既得權、課予勞工不利益之勞動條件,原則上是不受允許,按工資、工時等勞動條件部分,為勞動契約之重要事項,雇主如刻意改為時薪計酬,並導致勞工之不利益,亦或強迫勞工事後更改勞動契約,勞工除請求工會協助反映改善外,亦可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