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醫療團赴泰國從事醫療工作,應配合事項 中華民國105年7月26日(衛部醫字第1051665196號) 我國醫院及團體常年不定期組團赴泰提供醫療支援協助,展現我NGO團體參與國際人道援助之熱忱,惟泰國政府為遏阻無醫療許可從事醫療行為情事,對外國醫療人員赴泰從事醫療服務工作刻已展開嚴格查緝工作,為避免我方人員違反相關規定,務請於赴泰前取得行醫許可,以免觸犯泰國法律。 Prev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