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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課程 (1) 【專業課程】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COVID-19)

盧美秀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長
財團法人護理人員防疫基金會董事長

我要考試

前言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係因感染冠狀病毒而引發,由於新型冠狀病毒與2003年之SARS在基因與感染特性極為相似,因此國際病毒學分類學委員會(ICTV,2020)將此病毒學名定為嚴重急性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簡稱SARS-CoV2。此外,由於此病毒於2019年12月起源於中國武漢,也將其簡稱為COVID-19(Coronavirus Disease 2019)。我國為監測與防治此新興傳染病,並於2020年1月15日命名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並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於2020年1月21日確診第一例境外移入個案,截至2020年10月13日止,已有225個國家/地區遭受感染,全球確診人數已超過3,774萬多人,死亡人數超過107.8萬人,其中確診人數超過60萬人的國家如表一(維基百科,2020a)。另外,台灣由於執行超前部署,嚴格執行邊境檢疫各項政策與措施,成功為社區整備爭取時效與維護醫療量能,各部會也橫向合作,公私更協力合作共同聯防與全國民眾的配合,因此,不但沒有社區感染,確診病人數只有530人,死亡7人,大部分為境外移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020)。確診人數在世界受感染的國家中排名第174位(維基百科,202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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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病源及傳染途徑

  致病源為冠狀病毒,其為造成人類與動物致病的主要病原體,為一群有外套膜之單股正鏈RNA病毒,外表為圓形,在電子顯微鏡下可看到其結構最外層是一群棘狀突起的蛋白質,外觀類似鑲著珠寶的皇冠而被稱之為冠狀病毒(陳,2020)詳見圖一。這些棘狀蛋白質就像一把鑰匙,其可以打開宿主(人/動物)體內組織帶有特定細胞受體的鎖,亦即能轉動人類呼吸道和眼睛中之血管收縮素轉化酶2 (ACE 2)」和跨膜絲胺酸蛋白酶2 (TMPRSS 2)」而進入鼻腔和眼睛,主要侵犯呼吸系統,最後引起肺炎並導致呼吸衰竭。

  此外,眼睛和淚管也是潛在的傳染途徑,糞口傳播也具有可能性。近距離飛沫、直接或間接接觸帶有病毒的口鼻分泌物,或無戴口罩、護目鏡防護下長時間與確診病人或無症狀感染者處於二公尺內之密閉空間中,也會增加感染風險(疾病管制署,202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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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伏期

  潛伏期為1-14天,大多數為5-7天。

可傳染期

  發病二天即可能具有傳染力。

  確診病人上呼吸道檢體可持續檢測SARS-CoV-2核酸陽性平均達二星期以上,下呼吸道檢體檢出的時間可能更長。

  常見之臨床徵象與症狀發生率如表二(資料來源:維基百科,2020b;Huang, Wang, Li et al.,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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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表現與疾病病程

一、大部份病人於感染後第3-7天出現症狀,初期症狀為發燒、乾咳、倦怠,其他常見症狀為咳嗽有痰、肌肉酸痛、關節痛、頭痛、發冷、噁心、嘔吐,少部份病人有腹瀉、喉嚨痛、鼻塞、流鼻涕。

二、多數病人症狀輕微,通常於發病後1-2星期間康復。

三、有些無症狀感染者會出現嗅覺/味覺喪失或異常。

四、部份症狀輕微或無症狀者,也有可能在第二星期出現病情惡化。

五、患有慢性病者或免疫功能低下者,以及高齡者病情嚴重度較高,可能會出現嚴重肺炎或呼吸衰竭。

六、重症病人約有6成出現譫妄症,原因不明。英國倫敦大學精神醫學家Jonathan Rogers與國王學院學者整合分析數個醫學文獻資料庫和論文發布平台上刊載的72份有關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中東呼吸道症候群(MERS)和新冠病毒肺炎(COVID-19)研究論文,探討冠狀病毒感染對精神狀態的影響,發現重症病人出現意識混亂、情緒激動和譫妄症者約占60%。此外,在2020年4月出版的美國醫學會雜誌:神經醫學(JAMA Neural)對新冠病毒肺炎病人的研究也發現約有2/3病人出現神經症狀。法國的小型研究也發現重症約有2/3出現譫妄症,因此,對於新冠病毒對腦部的影響,仍需進一步釐清以便提供合宜的精神心理照護(管,2020)。

常見的合併症

重症病人可能出現下列合併症(疾病管制署,2020b)

一、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呼吸衰竭。

二、敗血性休克。

三、心律不整、心肌病變、心臟衰竭。

四、急性腎損傷或腎衰竭。

五、代謝性酸中毒。

六、血小板減少、凝血功能異常。

七、續發性感染。

八、肺纖維化。

重症存活病人,通常需要3-6星期才會逐漸恢復。

實驗室檢查

  相關之實驗室檢查如下(黃等人,2020):

一、確定診斷

  採取鼻咽、口咽或痰液進行分子生物學核酸(real-time reverse-transcription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RT-PCR)檢查,若為陽性,即為確診個案(Wang,Wu,Xu etal,2020)。

二、COVID-19重症病人常規監測項目

1.血球計數2.發炎指數:CRP、ESR等

3.D-dimer、Ferritin、LDH4.心肌酵素:CK(creatine kinase)及troponins

5.肝腎功能:GOT、GPT、creatinine6.心電圖(EKG)

7.胸部X光

三、影像學檢查

1.胸部X光檢查發現雙側肺實質浸潤。

2.胸部電腦斷層檢查(CT),可看到肺部毛玻璃狀病灶或肺實質化(consolidation),多為雙側多發性病灶、血管壁增厚。通常在發病後8~14天,CT變化較嚴重。無症狀者之CT也可能會出現上述類似變化。

3.有些病人會出現肺部空洞(cavitation)、氣胸(pneumothorax),尤其插管使用呼吸器病人應注意是否出現張力性氣胸。

治療

一、抗病毒藥物

  目前並無特定推薦的治療方式,大多採用支持性療法,不過,已有文獻支持能抑制病毒核酸的聚合及針對宿主的細胞機制選擇性增強或抑制的藥物如下:

1.Remdesivir

可抑制新冠病毒RNA依賴性。RNA聚合酶可讓新冠病毒RNA的轉錄與轉譯被終止,減輕病情,縮短病人恢復時間(Beigel, Tomashek, Dodd, Mehtai et al, 2020; Wang, Lao,Zhang et al., 2020)。適應症為未使用氧氣治療下PaO2≦94%,需使用呼吸器或裝上葉克膜病人。

第一天由靜脈給予200mg,第二天起每天100mg,服用期間以10天為原則。但要注意是否出現噁心、嘔吐、直腸出血和肝毒性副作用。

2.Favipiravir

第一天每天兩次口服1600mg,第2~5天每天兩次口服600mg。

3.Hydroxychloriquine(羥基奎寧)

第一天400mg二次,第2天至第5天200mg每天二次。

但若有視網膜病變、G-6-PD缺乏症、EKG上有QTc間隔延長、孕婦或哺乳婦女應列為禁忌(黃等人,2020)。不過,根據2020年5月中旬在Lancet醫學期刊發表的研究顯示,病人服用此藥的死亡率和發生心臟問題的風險反而更高。WHO於5月25日以安全疑慮為由,暫停羥基奎寧的跨國臨床試驗。我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原本納入第四版臨床處置指引,但病人治療後平均轉陰天數並未顯著縮短,加上最近國際醫學期刊的副作用報告,因此考慮修改治療指引(管,2020b)。

4.Teicoplanin

可抑制病毒複製,安全性高,但目前尚無足夠臨床實驗證明其具體成效。

5.Dexamethasone

對於需要氧氣或呼吸器支持的嚴重病人,每天給予6mg為期10天,可降低死亡率35%,英國政府已宣布授權對需要氧氣的COVID-19住院患者使用(黃,2020)。

6.多株抗體雞尾酒療法(REGN-COV2)

此劑含有二種高濃度抗體,可與病毒的棘突結合,限制病毒的擴散能力,改善病情,臨床試驗顯示療法安全(葉、謝,2020)。

7.其他補充療法

病人在使用上述療法時,同時給予鋅(Zinc)、維他命D、胃藥Famotidine、褪黑激素和Aspirin。

二、氧氣治療

  根據WHO(2020)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臨床治療指引提示,重度或危急病人約佔19%,其中14%需要住院及接受氧氣治療,5%需住進加護病房。

(一)治療目標:維持SpO2 > 93%。

(二)持續監測:應使用脈搏血氧監測儀(pulse oximeter)持續監控SpO2,並適時抽血評估PaO2/FiO2的變化,預防因缺氧導致器官功能受損,建議處理流程如圖二(黃等人,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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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流量鼻導管給氧

1.建議在負壓隔離病房使用,醫護人員應有適當的安全防護裝備,病人應於高流量導管外加戴上外科口罩,以減少氣霧外漏。

2.當病人之PaO2/FiO2介於200-300mmHg,呼吸窘迫不明顯時,應從低流量開始,依病人情況逐漸提高到40-60公升/分,若為呼吸窘迫病人,則直接給予60公升/分。當流量已達60公升/分,但FiO2>60%,1-2小時內病人的PaO2/ FiO2持續下降至低於150 mmHg,或呼吸窘迫加重/合併其他器官功能不全時,應儘早進行氣管內管插管及使用侵入性呼吸器。

3.危急病人應使用可以控制氧氣濃度的設備。

4.目前台灣疾管署不建議常規使用高流量鼻導管,恐出現氣霧造成環境汙染,但在中國和歐美仍建議選擇性使用,以減少部份病人插管機會。

(四)非侵入性呼吸器

1.依台灣疾管署之臨床診療指引第五版(2020.03.26)不建議使用,因會有氣霧產生,可能造成環境污染,但中國和歐美國家則建議可嘗試使用,或許可減少部份病人插管機會。對拒絕急救病人也可以嘗試使用,但應在負壓隔離病房內使用,醫護人員也要有安全防護裝備。

2.對於醫療資源不足國家/地區,當侵入性呼吸器不夠用時,在有豐富經驗的醫院,通常也可將雙向式正壓呼吸器(Bi-PAP)充當插管病人的侵入性呼吸器。

3.使用時從吸氣壓力(IPAP)8-10公分水柱(cmH2O)、呼氣壓力(EPAP)4cmH2O開始,逐漸增加IPAP/EPAP,使潮氣容積增加4-6毫升/公斤體重,適時調整,以達到氧合目標。

4.應每1-2小時重新評估,若有惡化徵兆,必要時應立即插管。

(五)呼吸器治療

在感染新冠病毒病人中,約有5%會演變成重症而需入住加護病房,其中大部份病人會因為急性呼吸衰竭而須使用呼吸器,在進行呼吸器治療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治療原則(疾病管制署,2020b):

1.考慮儘早插管

雖然上述所介紹的「高流量鼻導管」和「非侵入性呼吸器」,在低血氧呼吸衰竭治療上有其成效,但根據對MERS病人的治療經驗,發現使用非侵入性呼吸器治療的失敗率高,而且較易使帶有病毒的氣霧散布至環境中。因此,若發現病人出現血液動力學不穩定、意識改變、嚴重低血氧(PaO2/FiO2<150mmHg)或嚴重呼吸窘迫現象,應儘早插管(黃等人,2020; Demoule, Hill & Navalesi, 2016)。

2.插管病人應確保其氣道全程封閉

(1)應全程使用密閉式抽痰系統抽痰,減少帶有病毒的飛沫和氣霧散布在環境中。

(2)使用急救甦醒球時,應在甦醒球與氣管內管間加上高效率濾網(HEPA filter)。

(3)當必要斷開氣管內管與呼吸器連接時(例如轉換呼吸器或轉送病人使用甦醒球等),應以止血鉗夾住氣管內管後再打開氣管內管,或將氣管內管反折,或以大拇指蓋住氣管內管出口,以減少病人呼吸道飛沫之散布。

3.減少醫護人員進入病室的暴露時間與頻率

設計合宜的工作流程,建立遠端監控及溝通方式,減少醫護人員進入病室的頻率和時間,進而減少感染的風險,但應避免病人產生單獨面對疾病的壓力與孤獨無助感。

4.依「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adult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ARDS)照護原則設定及調整呼吸器因目前並無針對COVID-19 ARDS的大型實驗研究報告可供參考採行,因此WHO和美國胸腔學會建議比照一般ARDS的處置原則:

(1)低潮氣容積(low tidal volumes):每公斤體重4-8ml。

(2)低吸氣壓力(low inspiratory pressure):壓力<30cmH2O。

(3)對中重度ARDS病人施予肺復張策略(recruitment maneuvers)和高呼氣末正壓(high positive end-expiratory pressure, PEEP),努力打開肺部塌陷區域,使其保持開放狀態及減輕肺部的呼吸負荷。

5.盡量避免多位病人共用呼吸器

目前有些國家/地區,因為呼吸器數量不足,而採取多位病人共用呼吸器策略。數個與呼吸治療相關的專業學會,針對此一作法已發表聯合聲明,「不建議多位COVID-19病人共用呼吸器」,主要論點是基於目前的呼吸器設計是提供單一病人使用、多位病人共同,除了無法針對個別病人調整適當的呼吸設定外,也會造成呼吸驅動及警示系統問題,而且也會增加交叉感染機會,甚至導致共用病人產生預後不良。

6.密切監控呼吸器相關併發症及血液動力學之變化

(1)應密切評估病人是否有氣胸、皮下氣胸以及呼吸器相關肺炎等併發症。

(2)應評估病人的體液狀態,以及監控病人是否因胸內壓上升而造成血液動力學上的變化。

7.落實「呼吸器相關肺炎預防技巧(VAP prevention bundle)

通常病人在感染後會有免疫低下期,加上病人大多因ARDS而插管,大多使用高劑量鎮靜劑和肌肉鬆弛劑,容易發生繼發性細菌性肺炎,因此除了應落實VAP相關感染預防外,最好也要減少類固醇藥物的使用。但重症患者除外。

8.盡早脫離呼吸器

當病人病情改善後,除了應減少鎮靜劑的使用劑量外,亦應採用呼吸器的斷離措施(weaning protocal),讓病人能自行呼吸,提早脫離呼吸器。

9.使用呼吸治療設備與管路應注意事項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疾病管制署,2020b;Public Health England,2020):

(1)呼吸器的吸氣端入口和吐氣端出口,應加裝高效濾網(HEPA filter),以降低病毒散布機率。

(2)建議使用高效過濾功能之人工鼻(heat and moisture exchanger filter;HMEF),維持呼吸道內溫度在29-32℃,濕度在29-32mg/L,人工鼻每2天應更換,若發現汙染或出現阻力應立即更換。最好避免使用潮濕器。

(3)整個管路系統應保持密閉,若需斷開時,應將其調整於待用狀態(stand by),避免斷開呼吸器時,高流量噴出,造成病毒汙染。

(4)呼吸治療相關用物最好使用拋棄式醫材,並於使用後丟棄於感染性醫療廢棄物垃圾桶銷毀。

(5)呼吸器應每天以75%酒精擦拭其螢幕和面板,呼吸器機身則以高濃度稀釋之漂白水擦拭。

(6)使用呼吸器病人應依呼吸器脫離原則,進行每日評估,在適當時機進行自發性呼吸測試,讓復原病人儘早脫離呼吸器。

(7)呼吸器之終期消毒:病人卸下之使用後呼吸器,先於負壓病室內以紫外線照射2小時,再依照上述第(5)點擦拭整台呼吸器。

(六)葉克膜使用及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治療

有關葉克膜(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ECMO )的使用,應限制在重度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病人。亦即應在適當的呼吸器設定下,經過肺復張(recruitment maneuver)和俯臥通氣(prone position ventilation)等氧合治療,仍無法維持穩定狀態後才使用(Combes, Hajage, Capellier et al, 2018)。使用單位應考量照護經驗和處理併發症之能力是否足夠,使用後應落實肺保護通氣策略,逐步降低潮氣容積到4ml/kg,每分鐘通氣6-12次。

(七)其他對症治療與支持性療法

1.針對病人症狀提供適切治療

(1)發燒:給予退燒藥acetaminophen/paracetamol。

(2)咳嗽:給予止咳化痰藥。

(3)肌肉酸痛:給予肌肉鬆弛劑,但應避免長期使用,原則上不可超過48小時。

(4)呼吸不順:必要時給予氧氣吸入。

2.急性腎功能受損之處理

依據統計資料顯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併發急性腎損傷發生率為0-23%,其中加護病房之發生率則為8.3-23%,目前採用的治療方式為腎臟替代療法和血液淨化治療(Zhang&Liang, 2020)。

3.神經系統併發症之處理

根據文獻顯示COVID-19病毒最有可能透過嗅神經進入(Desforges, et al,2019),當病毒侵入腦部後再擴散至視丘和腦幹,病人可能會出現神經系統症狀,包括意識改變(15%)、骨骼肌破壞(19%)、和急性腦中風(6%)。此外,在義大利北部醫院統計分析指出常見的神經系統症狀為頭痛、意識混亂、味覺和嗅覺異常、肌肉酸痛和全身無力。因此,醫療團隊在治療嚴重低血氧的COVID-19病人時,應特別監測和保護病人的大腦,避免發生缺氧性腦病變(Busl et al, 2019;Filator, et al, 2020;Grose, et al, 2019)。

(1)使用近紅外線腦氧監測儀(NIRS),監測大腦皮質之帶氧及去氧血紅素(Oxy- & deoxy-Hb)比例;正常值為55-80%,若低於50%,應依神經科常規治療積極處理。

(2)使用連續腦波監測儀(cEEG),監測重症病人之腦部放電狀況,當腦波從快波到慢波,代表腦血流下降,應照會神經科醫師進行處置。

(3)穿顱都卜勒(Transcranial Doppler)

此種連續超音波檢測可以透過流速(FV)和脈動指數(PI)了解重症病人腦血流狀況以及腦內壓變化狀況,並提早獲悉大腦循環是否中止,通常若出現腦循環中止,約97-100%病人預期會腦死。

4.血液動力學支持--輸液治療

(1)成人感染病毒合併休克:動態的保持皮膚溫度,微血管充填。急性復甦治療建議靜脈輸入平衡晶體溶液(balanced crystalloids);例如Lactated Ringer,s Solution。若輸液中或輸液後休克現象未改善,建議使用Norepinephrine為第一線血管加壓劑。若Norepinephrine無法取得,建議使用Vasopressin或Epinephrine。

(2)若病人併發呼吸衰竭使用呼吸器治療,建議不要給予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治療。

護理照護

一、依照疾病管制署之處理流程規劃並落實執行(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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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採嚴格隔離

  醫護人員在進行病人篩檢、插管及各種診療活動時,會近距離接觸飛沫、痰液或體液,應有完整的個人防護裝備,以免暴露於感染風險中。各醫院應依據一般門診區、類流感門診區、加護病房及負壓隔離病房等區域進行下列相關防範(疾病管制署,2020c):

(一)一級防護

1.適用範圍:醫院門口分流,一般門診區;另設發燒篩檢站於急診內看診區。

2.防護措施:穿戴工作帽、外科口罩及工作服;戴乳膠手套或接觸病人前、後洗手;戴口罩前及摘下口罩後洗手;建議戴上護目鏡或面罩,加強面部黏膜防護。

(二)二級防護

1.適用範圍:執行與病人有密切接觸的診療活動;例如急診檢傷站、感染症病房、加護病房、採集血液、痰液或分泌物及處理死亡病人遺體時。

2.防護措施:穿戴防護帽、防護口罩(N95口罩)及工作服、戴乳膠手套且接觸病人前後洗手,建議戴上護目鏡或面罩,加強面部黏膜防護。

(三)三級防護

1.適用範圍:密閉之發燒篩檢站、負壓隔離病房,為疑似及確診病人抽痰、採取檢體、氣管插管、氣管切開、支氣管鏡檢查、心肺復甦以及進行病人生理監測和提供各項護理照護及醫療處置時。

2.防護措施:穿戴防水防護衣、防護帽、N95口罩(建議外加外科口罩)、護目鏡以及佩戴全面型呼吸防護衣或正壓式頭套。配戴雙層乳膠手套及單次使用鞋套。建議於脫除手套、面罩、頭套和隔離衣的步驟間應以酒精洗手。

  最好在穿脫防護裝備時應有專人指導,或是互相監督,或有圖像指引,應有大鏡子,以全面做好安全防護。嚴禁穿著個人防護裝備離開汙染區,以避免各個分區的交叉感染。

三、鼓勵病人保持適當的活動與休息

  輕症確診病人不論是住在專責隔離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應鼓勵其每天仍應保持適當的活動和休息,以增強免疫力。

四、攝取足夠營養

  攝取均衡而且充足的營養,不僅可以維持體力,亦可增強免疫力,應鼓勵病人儘量多吃。對於重症無法進食病人,可採鼻胃管灌食、並由靜脈補充水分與電解質。

五、維持呼吸道通暢

1.病人若有痰多現象,應鼓勵其咳出,對無法自行咳出病人,宜小心執行抽痰技術。

2.對重度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病人,可協助病人採俯臥姿勢通氣(prone position ventilation),執行時,一定要落實肺保護通氣策略低潮氣容積原則,每天持續16小時以上,執行時機愈早愈好。執行時應注意管路安全及預防受壓部位壓傷。但過度肥胖或有大量腹水病人,因其腹內壓較高,俯臥姿勢會使腹內壓升高,進而提高肋膜壓(pleural pressure),反而會造成跨肺壓(trans-pulmonary pressure)下降,呼氣末因壓力下降造成肺部塌陷,不宜採行(Guêrin et al, 2013)。

六、維持病人身體清潔舒適

  病人由於發燒,有時也有腹瀉現象,輕症病人可以自行沐浴清潔,重症病人則必須協助執行身體清潔及皮膚保護。

七、提供精神心理支持

  病人罹患新興傳染病,面對許多不確定,內心大多焦慮不安。當住進負壓隔離病室後,等於與外界隔絕、家人不能探病,除了恐慌﹑無助之外,也會出現絕望感,我們醫護人員應隨時給予鼓勵、關懷,使其懷有希望,當病人身心愉快,除怯恐懼不安時,其免疫力也會提升,可以對抗病毒,提早康復。

  家人雖然不能探病,但現在資通信設備發達,除了可以使用手機或電話互相表達關懷之外,也可以採用視訊拉近彼此距離,減輕疏離感。

  有些病人可能會出現疫病後心理創傷症候群,病人出院後仍應保持密切關切,提供心理諮商輔導,確保身心安康。

結語

  台灣此次在防疫和抗疫表現傑出成為國際典範,一方面是由於政府提早成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超前部署,另方面應該要歸功於2003年抗SARS的經驗與傳承,全國民眾通力合作,聽從指揮官的指示,每個人都能勤洗手、戴口罩和保持社交距離。因此,並未像許多國家發生社區感染或群聚感染。

  護理師在疫情發生時,總是站在最前線,挺身參加機場/港口檢疫、居家檢疫、集中檢疫、發燒篩檢以及疑似和確診病人的直接照護,穿著厚重的安全防護裝備,雖然汗流浹背,冒著被感染風險仍不畏不懼,完成守護民眾健康的使命,護理師們的表現倍受社會大眾肯定,大家以護理師為榮,在此特致上十二萬分的感謝,謝謝大家的卓越專業貢獻。

  在感謝護理師的貢獻時,各醫院應避免因長期疫情造成的工作負荷過勞,而導致醫護人員感染風險上升,宜適當增加人力配置。

  此外,目前全世界COVID-19疫情仍持續蔓延中,大家務必繼續保持最高警覺,阻絕病毒入侵,隨時做好防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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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考題

及格成績100分(不限考試次數),登錄「專業課程」積分2點,請於考完試次月月底後上衛生福利部醫事系統入口網查詢。

通訊考題(選擇題,共10題):

1.我國將感染新冠病毒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係使用下列哪一種名稱?(1)中國肺炎;(2)武漢肺炎;(3)COVID-19;(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2.全球COVID-19確診人數最多的國家為?(1)英國;(2)美國;(3)印度;(4)巴西。

3.COVID-19冠狀病毒最主要侵犯哪一個系統?(1)腸胃消化道系統;(2)神經系統;(3)呼吸系統;(4)泌尿系統。

4.COVID-19潛伏期平均為?(1)1-14天;(2)0-7天;(3)3-10天;(4)0-83天。

5.COVID-19最主要採用下列哪一種方式確定診斷?(1)抽血檢查血球計數、發炎指數和病毒量;(2)採取鼻咽或痰液進行PCR檢查;(3)胸部X-光檢查;(4)肺部電腦斷層檢查。

6.下列哪一種藥物WHO以安全疑慮為由,呼籲暫停使用?(1)Teicoplanin;(2)Favipiravir(3)Hydroxychloroquine;(4)Remdesivir。

7.COVID-19病人若無法清除痰液發生嚴重低血氧,而有呼吸窘迫現象應?(1)插入氣管內管;(2)使用非侵入性呼吸器;(3)使用葉克膜;(4)給予高流量氧氣治療。

8.護理師在急診篩檢站、感染症病房、加護病房、採集血液、痰液及處理疑似COVID-19死亡病人遺體時宜採取?(1)一級防護;(2)二級防護;(3)三級防護;(4)只要戴口罩和手套即可。

9.當發現病人有下列哪些症狀時,應通報衛生主管機關採檢送驗(A)有急性呼吸道症狀(B)有相關暴露史(C)符合COVID-19通報條件,答案:(1)(A)+(B);(2)(A)+(C);(3)(B)+(C);(4)(A)+(B)+(C)。

10.我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2020年2月起在媒體宣導,呼籲全國民眾預防感染COVID-19,最重要事項為(A)戴口罩(B)勤洗手(C)保持社交距離(D)注射疫苗。答案:(1)(A)+(B);(2)(A)+(C);(3)(A)+(B)+(C);(4)(A)+(B)+(C)+(D)。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Taiwan Union of Nurses Association (T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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