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保署公告
111年6月1日起調升住院護理費首日支付標準
【文/梁淑媛整理】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於111年5月20日公告修訂部分全民健保支付標準,已於6月1日生效,其中包括本會近年與相關學協會共同爭取多項護理費相關支付標準如下:
(一)住院護理費:調升各類病床第一天住院護理費支付點數30%,以反應病人入院時,需投入較多的護理時數。
(二)居家照護及安寧居家療護:
由於現行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針對符合適應症者(生命徵象不穩、譫妄或意識狀態不穩定等),訂有夜間、深夜及例假日緊急訪視加成 40%~70%之規定,而居家照護及安寧居家療護未訂有緊急訪視費用,另山地離島地區之醫事人員訪視費用相較一般區高約 1 成,考量居家照護及安寧居家療護收案個案亦有緊急訪視之需求,且山地離島地區交通不便訪視不易、成本較高,增修支付標準如下:
1.比照現行居整計畫緊急訪視加成規定,增列於支付標準第五部第一章居家照護及第三章安寧居家療護通則,包括適應症及加成方式。
2.居家照護及安寧居家療護之山地離島地區護理及醫師訪視費調高 2 成。
(修正後全民健保支付標準詳見本會官網公告:https://reurl.cc/moXq7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