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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資訊報導

【文/李沛湘整理】

「長照專業服務手冊」及「長照專業服務操作指引」,已公布於長照2.0專區

  • 衛生福利部自107年陸續預告修正「長照專業服務手冊」,於112年1月9日正式公告。
  • 本會於109年承接衛福部「製作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 CD02居家護理指導與諮詢照護操作指引」手冊計畫,共計完成九項操作指引,110年8月通過衛福部核定建檔結案。歡迎自行至本會官網「長照專區」下載運用

https://www.nurse.org.tw/publicUI/J/J10101.aspx?arg=8DB05C77CC6C826053

  • 衛福部於112年1月10日公告「長照專業服務操作指引」,將本會完成之六項操作指引納入「居家護理指導與諮詢服務的處置指引」,包括:疼痛問題、皮膚及傷口、失禁性皮膚炎、失智個案日落症候群非藥物處置、翻身擺位預防壓傷、足部問題。另,吞嚥困難、口腔護理、非藥物緩解便秘等三項指引適用於CB02--進食與吞嚥照護,符合資格相關醫事人員亦可執行。
  • 相關訊息請逕至長照2.0專區查詢:https://1966.gov.tw/LTC/cp-6451-70123-207.html

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課程即日起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除日止,部分實體課程進行方式得以直播視訊進行

  • 為確保學員學習成效,採用直播視訊方式者,請依111年5月9日衛部顧字第1111960929號函辦理如下:

(一)課程名稱須加註「直播視訊課程」字樣。

(二)辦訓單位須以視訊會議軟體辦理直播視訊課程。

(三)為確保講師能掌握學員學習成效,人數不宜超過50人。惟如有人數上限規定者,如「口腔內(懸壅垂之前)及人工氣道管內分泌物之清潔、抽吸與移除」(30人為上限)、「BA08-足部照護10小時訓練課程」(20人為原則)、「照顧實務指導員」(30人為原則),仍應依其訂定之課程人數上限規定。

(四)學員須全程參與課程,不得隨意進出教室,課程開始後30分鐘或逾該課程總時間1/4,不得接受學員進入教室上課;離開教室超過30分鐘或逾該課程總時間1/4,該堂課不列計積分。

(五)學員須以真實姓名登入教室,需修畢完整課程內容並採線上簽到退方式(依該認可單位規範辦理),且為供認可單位查核,直播視訊課程須全程錄影錄音,學員須全程開啟鏡頭,確保為本人全程上課,始得採認積分。

(六)直播視訊課程應維持其互動性,並可利用線上評核方式確認學習成效,且應留有紀錄供認可單位查核,通過測驗之學員始得送請辦理積分採認。

(七)如屬個案研討之課程,則應有帶課講師,分組帶領學員討論之機制。

(八)長照人員於直播視訊課程期間(含課間休息暨午休)不得提供長照服務,若經查有提供服務之情事,除由認可單位取消長照人員已採認之長照繼續教育積分外,亦不核給課程期間之長照照顧服務費用,如已取得特殊訓練之註記亦將予以取消註記。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Taiwan Union of Nurses Association (T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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