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相關科系實習學生實習場所因應疫情之作業原則
教育部公告
重點摘要
☉疫情四級至二級時,各項實習課程仍照常進行。
☉疫情分級為第一級時,應加強實習前之準備訓練;若無指導老師陪同及適當防護下,嚴禁實習學生進入隔離病室中學習照顧病人……。
☉學生實習期間所需之防疫感控物資配備,由實習醫院提供,學校應注意其配備是否充足。
☉若實習醫院對傳染病的照護有過度負荷的現象,而致暫時停止教學活動時,則所有實習學生應暫停該院的實習。
☉實習醫院發生院內群聚感染時,而致暫時停止教學活動時,則實習學生應暫停至發生群聚感染單位實習。
詳情請至教育部網頁查閱:https://cpd.moe.gov.tw/articleInfo.php?id=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