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極力爭取「具公務人員資格之醫事人員專業加給權益」
【文/吳香頻整理】
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下稱校護協進會)於2月29日拜會本會,請本會支持爭取具有公務人員資格之醫事人員「專業加給」之權益。
校護協進會指出:公職護理師專業加給早期比照「公務人員」【薦任第7職等】,改任換敘為「醫事人員」【師三級】後,專業加給已被拉低於5或6至7職等;在審視政府113年調高專業加給之際,適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一)之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調薪幅度高達6.2〜12.8%,而公職醫事人員卻僅只調幅4%;此外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如下表)規定,醫事人員專業加給因隸屬單位不同而有數額高低之差異,疑有失當,本會紀理事長當下立即承諾協助爭取。
經本會聯繫,於3月14日與校護協進會聯袂拜會立法院衛環委員尋求協助,林月琴委員辦公室隨即於3月29日召開「完善公立醫療機構及公立學校各類醫事人員合理之專業加給」協調會。本會馬淑清副理事長於會中提出,醫事人員的工作面對的是民眾的健康與生命,具高度專業與壓力,其專業加給不應是各職類中最低(如下表),也不應因隸屬單位不同而有差異,本案事關約5萬名公立醫院及公立學校醫事人員權益,盼主管機關衛福部醫事司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能正視並積極處理。當天出席之醫事團體皆認同本會意見,表示全力支持,會議結論如下:
一、請衛生福利部蒐集醫事團體之意見,擬定審酌意見,三個月內提報送行政院,並請行政院開啟增加專業加給之預算編列作業。
二、包括「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與「公立醫院、公立學校」,以及「公立醫院」、「公立學校」加給之差異並辦理。
本會將繼續追蹤此案之後續辦理情形,期能為醫事人員爭取應有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