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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一般病床護理費支付標準修正

 衛生福利部公告

為回應護理界訴求,鼓勵醫院增聘護理人員,減少護理人員的照護病人數,暨而減輕護理工作負荷,衛生福利部於106年4月28日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一章第三節之急性一般病床住院護理費支付標準,修正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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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院護理費支付標準護病比加成調整:修正依全日平均護病比達成情形之加成率,由原分三級,加成9%至11%,修正為五級,加成3%至14%,各層級醫院如達到較佳的護病比,則其住院護理費可獲得較高的加成率。

二、修正偏鄉醫院加成案:為照顧偏鄉醫院之護理人員及避免護理人力往都市集中,對於符合本案中衛生福利部所定偏鄉地區範圍之醫院,其住院護理費加成3.5%,符合條件之醫院名單可至中央健保署網站參看(網址:www.nhi.gov.tw,資料路徑如下:首頁>資料下載>檔案下載>《其他》。

三、增列填報住院護理照護人力及品質指標:現行蒐集之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指標包括,急性一般病房住院跌倒人數比率、急性一般病房感染人數比率、急性一般病房新發生之壓瘡人數比率等三項指標。考量現行指標無法呈現護理照護的全貌,故新增「年資三個月以上護理人員離職率」、「年資二年以上護理人員比率」及實際提供照護之護理人員數等指標。有關各醫院每月填報「全日平均護病比」內容,已公開於中央健保署網站 (網址:www.nhi.gov.tw,資料路徑如下:首頁>資訊公開>健保資訊公開>重要統計資料>《全日平均護病比資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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